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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第一发指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
时间:2023-04-28  作者:魏天鹏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及检察系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库车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2023年3月,库车市人民检察院闻令而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检察监督与交通运输专项整治的有机契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分管行政检察的副检察长主抓,与库车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就加强行政执法联系会商机制达成初步意向,并决定分批次调阅库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至此已成功调阅了库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办理的第一批40卷行政执法案卷。经对此批次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发现较为普遍的问题有十六个,针对上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我院与库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行政执法的主管领导就发现的多个问题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沟通,对存在较为普遍的如: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告知不规范的情形;行政处罚的事实与证据不充分的问题;执法不严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交通运输局发出的2份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涉及案件36件。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提出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积极开展自查,随时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

库车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库车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检察院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不断增强双方协作,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各类常见多发问题,规范行政执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提升群众满意度。

《意见》的出台,对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依法行政、推动库车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为检察机关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奠定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协作基础。下一步,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监督活动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并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不断彰显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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