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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长城遗址保护
时间:2024-02-24  作者:逯烨  新闻来源:第五检察部  【字号: | |

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的重要历史和精神载体,体现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理念和精神内涵,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历史意义。为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结合库车龟兹文化地域特色,对辖区内的多处长城遗迹点位进行系统摸排实地踏勘。

库车市长城文物资源丰富,境内存有汉、唐、清三个时期长城遗址共22处,其中,1处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名单、19处被列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名单,2处被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名单,主要分布于牙哈镇、阿格乡、伊西哈拉镇等9个乡镇。在实地勘查时,检察人员发现库车市境内沙卡乌烽火台、阔空巴孜烽火台、科实吐尔塔、克日希戍堡等八处长城遗址存在护栏破损、文物周边环境卫生较差、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攀爬、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库车市检察院立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库车市文旅局依法履职,一同探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开展长城文化遗址保护。

下一步,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聚焦长城保护,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统筹协调,积极探索长城沿线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努力为保护长城、为推动库车“古韵龟兹”文物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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