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家训家规家风征集活动。全院干警要本着亦古亦今、古今结合、以今为主的原则,通过长辈口述、家人共议等形式,在家谱村史、牌匾楹联、经典家训中寻找挖掘、整理编写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要求、贴近生活实际的家训家规。以处室为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好家训好家规报送院文明办张恒勇。其中,家训家规家风、家庭故事各不少于1条(个),书画作品不限,技术处负责制作视频1件。院文明办负责统一上报机关工委。
2、开展好家训好家规传承活动。全院干警要大力引导家庭成员通过家信、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写家书、晒家风”,与亲朋好友分享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以“传承良好家风、培育良好家教、建设文明家庭”为目标,各家庭要将好家训好家规挂在家庭门楣厅堂之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将好家训好家规于8月10日交政治部张恒勇,推进家训代代相传。
3、开展家风故事演绎活动。各处室要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家庭人文理念的宣传普及活动,以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家庭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充分挖掘、提炼这些先进典型向善向美向上向前的优秀家风,并报送院文明办。院文明办将采取家风讲堂等形式,展示他们的家庭风采,讲述他们的家庭故事,用身边的榜样引领广大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推动良好家风的形成。
4、开展道德讲堂传诵活动。院党支部于9月中旬前承办一期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把优秀家规、家训、家风融入道德讲堂,通过诵读家风家训经典佳句,聆听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讲述的家风故事,学习文明家庭事迹报道,观看全国文明家庭沙尼汗·艾塔木家庭事迹短片等方式,引导广大家庭传承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启迪思想、塑造心灵、培养心智,传递道德正能量。
库车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办
2018年6月30日
附件
“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征集作品要求
1.家规家训:既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规家训,也可以是自己与长辈一起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规家训。可以采用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健康向上,语言精练,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家规家训不超过50字,对家规家训的简要注解不超过300字(如果是世代传承的,请注明出处,如:出自《*氏家谱》、长辈口述等;新创作的请注明“新创作”)。
2.家风故事。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来阐述家庭甚至家族的家风,可以是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孝老爱亲、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的一个方面,也可以是其中的几个方面。要求内容真实、生动感人,字数2000字以内,严禁抄袭。
3.书画作品及视频短片。书画作品大小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宜。视频作品长度不超过10分钟,格式可以为MPG、MPEG、AVI、MP4、3GP、RM、RMVB、MOV、FLV、ASF。每个视频作品需附作品简要说明和表演家庭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