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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人民检察院与黑龙江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结对交流活动
时间:2023-08-30  作者:郭海星  新闻来源:综合检察业务部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疆工作计划》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统一部署,受库车市人民检察院邀请,8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王小刚,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秀华一行在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管理援疆工作交流活动。

活动中,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吐鲁洪·牙合牙代表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对黑龙江检察机关考察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绥化市人民检察院给予的关心支持和无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吐鲁洪·牙合牙向考察组介绍了库车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具体情况,提出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实际需求,王秀华介绍了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相关做法和成效。援受双方还就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管理对口援疆工作,实现两地检察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双方还签订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议》。

王小刚要求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把措施做实,形式弄活,效果搞好,以案件管理业务结对帮扶为契机和切入点,定期共享检察工作经验,促进两地检察工作共同提升。双方要持续呵护结对帮扶之花,让其结出累累果实。

王秀华表示,此次签约共建,是绥库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共进、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将从更深层次、更广阔维度与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开辟合作交流,在业务协作方面互通有无、交流互鉴,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共同发展进步。

吐鲁洪·牙合牙表示,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吸收、借鉴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方面好的理念、经验和做法,激发内生动力,以案件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质效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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